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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一男子出车祸致残,女司机强势拒赔:谁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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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短距离出行,首选汽车。现在无论大小城市,网约车也是无处不在,不过在乘车的时候需要提高警惕,注意自身防护,特别是上车落座必须系好安全带。否则,一旦出现事故,不仅会导
短距离出行,首选汽车。现在无论大小城市,网约车也是无处不在,不过在乘车的时候需要提高警惕,注意自身防护,特别是上车落座必须系好安全带。否则,一旦出现事故,不仅会导致身体受损,还有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一定责任。
今年61岁的张老伯是湖北沙洋县人,2017年起,张老伯在熟人介绍下来到荆门市区一家物业公司当了一名保安,平时居住在荆门市某小区。因为居住地离工作地有一段距离,有时候赶不上公交,张老伯会打网约车代步上班。
2019年1月2日,因为元旦张老伯在物业公司加班,没有赶回沙洋老家,于是准备带着孙子小星回家一趟,为了赶时间,张老伯于是联系了之前比较熟识的网约车司机李小姐,由掇刀区往沙洋方向行驶。
因为好久没有回家,张老伯心理异常兴奋,将小星安置在后排座上之后,张老伯来到副驾驶位置,但并没有系安全带,司机李小姐当时也没有注意这个问题。然而正是因为这个疏忽,导致后来张老伯出事,两人还连打了好几场官司。
张老伯和小星坐稳之后,李小姐启动车辆开始沿着国道348线由北向南行驶,一路上大家心情都很愉悦,李小姐的车也是越开越快。话说汽车驾驶切记一个“快”字,是很容易出事的,果不其然,在李小姐刚刚加速不久,由于操作不当致使汽车驶离路面,与路边的树木相撞。
只听到“嘭”的一声,强大的惯性造成张老伯身体前倾,脱离了座位,径直撞在了副驾驶与挡风玻璃之间的台面上,造成张老伯胸部和左上肢损伤,一阵剧痛让张老伯顿时失去知觉。所幸的是李小姐和小星均只是轻微伤,随后李小姐报警求助,张老伯被送往医院救治。
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,本次交通事故李小姐负全部责任,张老伯和小星无责任。张老伯在住院23天,共计支出医疗费.84元,经鉴定,张老伯受伤部位构成1个9级伤残和2个10级伤残,赔偿指数为24%,并需要定期进行复查和后续治疗。
原本想开开心心快点回家,谁知道约到的女司机技术不高,还落下满身残疾,张老伯自然是再也开心不起来,于是向李小姐提出近25万余元的索赔要求,却遭到李小姐的拒绝。李小姐给出的理由是,虽然此次事故确实给张老伯造成伤害,但张老伯因为没有系安全带,自身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。
张老伯认为,交警部门已经对本次事故进行了认定,且认定书表明自己无责任,李小姐的说辞自己难以接受。最终双方协商不成,对簿公堂,经过近半年的审理程序,荆门市沙洋县法院一审后判决李小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张老伯及小星无责任。
一审判决中显示,法院支持了张老伯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1150元、医疗费.84元、后期治疗费元、护理费.8元、误工费.3元、营养费4500元、残疾赔偿金.4元、交通费500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、鉴定费1000元等共计.34元,其中包含李小姐垫付的4万余元。
但李小姐对一审判决不服,遂于2021年初上诉至荆门市中院。理由是,一审中对张老伯的过错事实没有认定,张老伯曾亲口承认没有系安全带,虽然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,但其与损害扩大存在因果关系,交警部门责任划分并不等同于张老伯的损害结果划分。
同时李小姐还对张老伯主张的残疾赔偿金按2019年度标准计算而不能以2020年度的新标准计算,虽然在重新鉴定后,张老伯的伤残等级发生了变化,但本案发生时是在2019年,判决之前张老伯并没有变更诉讼请求,一审法院主动引用2020年新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,没有法律依据。
那么,李小姐的上诉是否合理合法,是否能够得到二审法院支持呢?上庭打官司一是要有证据,二来需要法律依据,绝不能空口说白话。所以李小姐要想在二审翻盘,必须找到过硬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才行,否则肯定是要被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决的。
先来看看李小姐对张老伯未系安全带是否应该担责的问题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“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人、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。”既然是法律则是强制规定,张老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明知道乘车应当使用安全带而未使用,明显具有过错,应当承担部分责任。
但张老伯的孙子小星出庭作证指称,当时李小姐车副驾驶座的安全带坏了无法使用,李小姐不仅未主动提示张老伯系好安全带,反而告知张老伯,安全带坏了,就放腿上就行。不过李小姐极力否认有这样的事,坚称从现场勘查记录证实,张老伯并未系安全带,且自己进行了提示。
文章来源:《湖北农机化》 网址: http://www.hbnjh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310/649.html